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发展与规划处《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省财政厅评审的具体情况,决定组织2014年浙江省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类别 | 支持方向 | 控制数/项 | 总预算控制额度/万元 | 申请财政支持控制额度/万元 | 备注 |
教学实验平台 | 支持基础教学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建设。对涉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予以优先支持。 | 1 | ≤120 | ≤60 | 以硬件建设为主,不少于70% |
合计/项 | | 1 | 120 | 60 | |
二、具体要求
(1)已经获批2011-2013、2013-201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和2011-2013年省财政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专项资金的各类项目不再安排申报。
(2)各项目必须提出明确、具体、可考核的建设目标(量化指标)。
(3)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应以原有建设基础较好、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实验教学中心为平台,结合国家虚伪仿真实验的发展方向和省级十二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项目的建设要求,统筹规划,重点建设,突出项目的优势和特色,避免“铺摊子”和趋同化。
(4)教学实验平台类项目本次申报项目控制数为1个,总申报经费不高于120万,其中上级财政资助经费不高于60万,预算经费应以硬件建设为主(不少于70%)。各项目配套经费须按实、按能力进行预算,原则上不超过申报财政支持金额的100%。
(5)每个学院限报1项,各项目要明确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经学院论证同意后,报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由于该专项申报上级下达通知较具突然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在暑假期间,提前做好项目策划、文本编制工作,并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建设计划表》纸制版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南校区行政楼301B室),电子稿发至jwcsys@wzu.edu.cn,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775081(内线)。
温州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