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3天(其中9月19日为中秋节),9月22日星期日(上班)安排9月20日(星期五)的教学任务(包括晚上)。
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分别安排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的教学任务(包括晚上)。
假期交通车按校车时刻表中节假日校车线路运行。请有关部门、各学院安排好值班。
10月1日起,学校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安排;校车时间安排相应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