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18]7号)”的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与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仪器平台等。
2.先进个人:从事2年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分为实验室工作管理、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与大型仪器共享、实验室安全与信息化等四大类。
二、表彰和申报名额
1.全省表彰先进集体30名,我校限推荐2个参与评选。
2.全省先进个人120名,我校限推荐4人参与评选。
3.各学院(部门)原则上集体和个人合计推荐不超过1名,全校统筹进行遴选和推荐。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集体(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主要统计2017-2018年的工作业绩。同时报送先进集体(或个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4)。
2.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其中PDF版是指盖有学校主管部门公章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扫描保存为PDF格式。
四、其它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2日中午12点。
2.联系人: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515A),陈老师,电话:86590296,电子邮箱:340384272@qq.com。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