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平台):
根据《温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查队于第16周对化材学院(学院路)、数电学院(学院路)的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请相关学院做好整改工作。
一、检查结果
楼栋房间号 |
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 |
实验室安全标准 |
化材学院 (学院路)1-107 |
储气瓶无标识 |
8.6.6所有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状态标识,有钢瓶定期检验合格标识(由供应商负责) |
化材学院 (学院路)1-118 |
灭火器放置过高且下方有不相关物品 |
6.1.1灭火器方便取用 |
化材学院 (学院路)1-305 |
实验室无灭火器 |
6.1.1具有潜在火灾危险的实验室内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装置 |
化材学院 (学院路)4-212 |
1.用矿泉水瓶装样品2.将甲苯,二甲苯和酒精放置在一起 |
8.9.4无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现象。如确需存放,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统一的试剂标签 |
数电学院 (学院路)3-213 |
灭火器起雾 |
6.1.1灭火器正常有效 |
数电学院 (学院路)3-311 |
插线板无挡板 |
5.1.17 实验室内已废弃不用的网线应及时拆除 |
数电学院 (学院路)3-105 |
灭火器起雾 |
6.1.1灭火器正常有效 |
二、工作安排
1.请相关学院整改巡查队检查发现的问题,并于1月23日前将整改情况送至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南校区行政楼515B),巡查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罗淼文 联系电话:13780195526。
2.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将计入年度学院实验室管理考核。
三、部分附图如下
化材学院(学院路)
1.1-107

2.1-118

3.1-305

4.4-212


数电学院(学院路)
1.3-213

2.3-311

3.3-105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