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平台):
根据《温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办法》,学校实验室安全巡查队第6周对生环学院、教育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巡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请相关学院(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窗体顶端
一、 检查结果
1、 生环学院
楼栋房间号 |
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 |
实验室安全标准 |
生环学院10B-104 |
试剂柜破损 |
5.1.4实验室建设和装修安全要求 |
生环学院 10B-308 |
无法确定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
6.1.1 实验室应配置合适的灭火设备,并定期开展使用训练 |
生环学院 10B-414 |
钢瓶未固定 |
8.5.2 气体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要求 |
2、 教育学院
楼栋房间号 |
存在问题或安全隐患 |
实验室安全标准 |
教师教育实验教育中心6-626 |
灭火器不方便取用(已整改) |
6.1.1实验室内灭火器应正常有效,方便取用 |
二、工作安排
1.请相关学院针对巡查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于10月21日前将整改情况纸质报送至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南校区行政楼515A室),巡查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程春雷, 电话86590501(770501)、678988。
2.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学院实验室管理考核内容。
三、检查实地照片附图
1、生环学院
10B-104

10B-308

10B-414

2.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实验教育中心6-626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