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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动态
关于资产清查、维修费下拨、年度计划采购等事项的通知
点击数:()发布时间:2020-05-12

各学院、各部门:

    为准确掌握学校资产的总值、数量、结构、使用等情况,做到资产账物相符,为资产的科学配置、处置提供基础数据,学校近期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同时根据新的《温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68号)的相关规定,我处结合各学院设备总值及历年维修情况,核定各学院设备维修费的下拨额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产清查    

具体时间安排:自查阶段 5月12日--5月31日,抽查阶段 6月1日-6月15日,总结反馈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本次清查对象:2020年5月1日前购置、入账、投入使用的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软件和低值品等。

注意事项提醒:

1.本次自查阶段结束时,各学院、部门需百分百完成本单位资产确认,如仍有未确定资产,系统将自动默认领用人为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2.目前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已上线使用,系统各模块陆续开放使用,现附上资产确认、调拨、采购申请、验收入库的相关操作资料供各位老师操作。

二、设备维修费下拨



各学院及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已经按设备总值及历年维修情况下拨设备维修费。经费负责人为本学院(部门)资产分管领导,为有序开展设备维修流程,请各经费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进行授权。各单位在下拨额度范围内自行审批及维修,请各单位有序使用经费。设备维修经费仅限于温州大学名下的设备,且需通过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实施维修。

为提高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效率,设备维修经费截止使用到11月底,每年12月1日回收结余经费统筹使用。其他行政部门及教辅部门设备报国资处维修。

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分体空调等通用办公设备常规故障维修,使用单位在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上提起申请,经批准后可直接联系定点单位进行维修。定点维修项目不计入下拨额度,统一由国资处负责维修。

设备维修申请及维修均在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上实现,完成维修后打印维修报销单进行报销。设备维修功能将在5月下旬在平台上线,具体操作流程将在国资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老师关注。

三、2020年办公设备采购

2020年度办公设备采购工作已启动,相关事项如下:

1.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空调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由国资处统一采购,到货后根据计划进行调拨。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目前已在采购阶段,我处将及时联系各学院资产管理员办理调拨手续。其他集中采购设备将陆续采购。

2.批量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办公设备与家具,资产管理员可在平台上查询到本单位待执行的采购清单(具体操作,见附件《采购申请、建账入库操作图》-“1.3年度计划执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执行采购。

3.由于经费预算总额所限,原则上不接受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采购申请,如确实急需,可允许在本部门或学院限额内进行调整。

 

四、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资产与采购平台目前处于试用阶段,给各位老师带来的不便请谅解,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直接联系相关环节老师或请将问题反馈本部门资产管理员。

1.采购申请环节联系人计财处钟瑞老师(789593、669198);

2.采购执行、合同管理、结算管理环节联系人谷温静老师(776096、618187)、李军老师(776037、667919);

3.资产确认、建账入库、资产调拨、报废处置环节联系人张雯雯(775061、659503)、孟繁帆(775061、673835)。

                                                                              国资处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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