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期间,根据学校“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对所辖实验室安全进行一次对照检查。
2. 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危险化学药品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药品处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尤其是危化品的购买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储存场所防盗、防爆、防火等措施是否完好,领用手续是否完备,使用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账册是否相符。
4. 实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回收、登记并按指定地点存储。
5. 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设备运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禁止多人在实验室聚集,禁止开展未经允许的实验,禁止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安全。
近期,国资处将组织人员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各学院于3月26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和3月份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书面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78244518@qq.com。联系人:程春雷,电话:86590501,(678988)。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表格.docx】
附件【附件2.实验室使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