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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技术岗位第二轮聘任的通知
点击数:()发布时间:2014-06-27

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要求,第二轮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在编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现有人员岗位等级人数和竞聘职数。

1、现有人数岗位等级情况:

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合计

人数

1

2

5

11

15

10

31

4

8

87

2、竞聘岗位职数:

等级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十一级

合计

职数

1

2

1

12

2

18

三、竞聘条件和规则:

1、竞聘条件

(1)聘期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须在现岗位上聘满3年。

(2)竞聘岗位条件参见《温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

2、竞聘规则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组织聘任。

(2)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校已发文公布聘任的人员,或进校工作不满3年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予以同等级聘任,不需重新申报聘岗。

(3)坚持逐级竞聘,竞聘对象应在原岗位满一个聘期,方可申报上一个等级。如竞聘对象工作业绩特别优秀(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中越级竞聘,但任职时间必须满3年,越级竞聘需通过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审核。

(4)除由于师德师风的原因而被低聘人员之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降低岗位等级:

I、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

II、任现职期间曾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获一次A等及以上的;

(5)本轮聘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岗位竞聘所填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6)2017年6月30日前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竞聘条件。

(7)同一岗位等级申报人数多于岗位职数,则按业绩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考虑。

四、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续聘。首轮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原则上均予以续聘,不需重新申报岗位。

2、竞聘。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一份,于6月28日前送交人事处。

(2)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组织专家评审,按空缺的岗位职数提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3)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其他未尽事项根据《温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

人事处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1、《温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温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

附件:
温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其他专技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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