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要求,第二轮实验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对象。
在编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现有人员岗位等级人数和竞聘职数。
1、现有人数岗位等级情况:
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合计 |
人数 | 1 | 2 | 5 | 11 | 15 | 10 | 31 | 4 | 8 | 87 |
2、竞聘岗位职数:
等级 | 五级 | 六级 | 八级 | 九级 | 十一级 | 合计 |
职数 | 1 | 2 | 1 | 12 | 2 | 18 |
三、竞聘条件和规则:
1、竞聘条件
(1)聘期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须在现岗位上聘满3年。
(2)竞聘岗位条件参见《温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
2、竞聘规则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组织聘任。
(2)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校已发文公布聘任的人员,或进校工作不满3年的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予以同等级聘任,不需重新申报聘岗。
(3)坚持逐级竞聘,竞聘对象应在原岗位满一个聘期,方可申报上一个等级。如竞聘对象工作业绩特别优秀(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中越级竞聘,但任职时间必须满3年,越级竞聘需通过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评审审核。
(4)除由于师德师风的原因而被低聘人员之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降低岗位等级:
I、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
II、任现职期间曾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教学业绩考核等级获一次A等及以上的;
(5)本轮聘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岗位竞聘所填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6)2017年6月30日前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竞聘条件。
(7)同一岗位等级申报人数多于岗位职数,则按业绩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考虑。
四、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续聘。首轮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原则上均予以续聘,不需重新申报岗位。
2、竞聘。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一份,于6月28日前送交人事处。
(2)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组织专家评审,按空缺的岗位职数提出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3)报送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其他未尽事项根据《温州大学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文件执行。
人事处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1、《温州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温州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
附件: